近日,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从美国进口的硅烷进行检验时,检出货物外包装上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内容与货物实际情况不相符。该局指导企业更换了与货物实际性质和安全数据单数据相符的危险公示标签,整改合格后放行。
硅烷属于危险品。这批货物装在7个纸箱里,货值1.6万美元。经检验人员认真比对,标签内容与安全数据单内容不相符,且明显与货物不相符,判断该货物使用的危险公示标签不合格。经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得知,该批货物发货人没有提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收货人依据安全数据单上的危险公示内容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中的标准擅自制作了这个标签。由于专业知识不足,该工作人员制作标签时用象形图去对应危险类别,于是制作出一张风马牛不相及的标签来。该批货物检出不合格,反映出国外发货人对我国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不够重视,进口货物的企业工作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公示制度不够重视,相关从业人员危险品知识欠缺等问题。
这样的危险货物一旦用于生产,操作人员无法**时间有效获知操作对象的危险特性、防范措施,如果发生事故,无法**时间获知处理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