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0月28日, 全国新体制
全国累计检验量854.0万包152 0173 3840.5万吨,比上年度同期(99.2万吨)增长94.3万吨、增长率95.0%;其中新疆检验量661.0万包149.6万吨,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194.0万包43.9万吨;全国约有77%的加工厂开始进行正常加工并开展检验,数量为157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308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1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5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9周(10月22日-28日),全国周检验量为202.6万包45.9万吨,超过去年的峰值(39.8万吨)约6.1万吨;新疆周检验量32.3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13.5万吨;与上一期相比,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89家,实验室数量增加1家。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661.0万包149.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7.3%,同比增长81.0%,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392.5万包88.9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268.5万包60.8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59:41。
内地检验量超过7万吨的产棉省分别是:湖北检验量56.3万包12.7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6%;山东检验量53.7万包12.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3%;河北检验量32.7万包7.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3.8%。
安徽检验量为2.8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1.4%。
河南、湖南、天津检验量约为1.8-1.7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1.0%-0.9%。
江苏、甘肃检验量均约为1.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6%。
江西、浙江检验量约为0.9-0.3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4%-0.2%。
山西、陕西检验量均不足2000吨。
截止第9周各产区检验情况统计请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