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累计检验量152 0173 3840.6万包450.6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23.6万吨)增长227.0万吨、增长率101.5%,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增长68.0%,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894.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增长5.6%;其中新疆检验量1371.3万包310.4万吨,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增长14.9%,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622.3万包140.2万吨(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696.9万包156.8万吨);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5.6%,已开展加工的1682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 208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40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6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展检验的实验室增加1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20周(1月9日-1月15日),全国检验量94.2万包21.2万吨,比上一周(23.0万吨)下降1.8万吨;其中新疆周检验量 7.3万吨,较前一周(9.3万吨)下降2.0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13.9吨,较前一周上升0.1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棉 花加工厂开工率增加0.5个百分点,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1家,实验室数量持平。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371.3万包310.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8.9%,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5.5%,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长66.2%;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26.8万包187.3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44.5万包123.1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0:40。
内地检验量超过25万吨的产棉省有湖北、山东、河北,均已超过上年度全年,其中湖北检验量为159.4万包35.9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0%,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69.0%,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06.2%;山东检验量152.0万包34.2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6%,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161.4%,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46.4%;河北检验量111.4万包25.0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5.5%,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71.3%,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73.7%。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1.4万吨、9.9万吨、7.8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5%、2.2%、1.7%,检验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且均已超过上年度全年。
江苏、江西、河南、天津检验量在4.9-3.0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1.1%-0.7%,均超过上年度同期检验量,除江苏检验量约占上年度全年的78%外,其他省检验量已超过上年度全年。
浙江检验量0.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山西、陕西检验量均不足2000吨。(中国纤维检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