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累计检验量2028.5万包458.5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34.3万吨)增长224.1万吨、增长率95.6%,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 增长70.9%,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52 0173 3840.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增长7.4%;其中新疆检验量1381.0万包312.6万吨, 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增长15.7%,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647.5万包145.9万吨(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 696.9万包156.8万吨);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6.0%,已开展加工的1689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96 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47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6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展检验的实验室增加1家。
受春节长假的影响,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21、22周(1月16日-1月29日),全国检验量由第20周的21.6万吨骤降至0.0万吨,其中第21周检 验量7.5万吨,第22周无检验量;新疆第21周的周检验量1.9万吨,内地各省第21周的周检验量合计5.6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 率增加0.4个百分点,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7家,实验室数量持平。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381.0万包312.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8.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1.6%,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 长70.9%;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33.4万包188.8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47.6万包123.8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0:40。
内地检验量超过26万吨的产棉省有山东、湖北、河北,均已超过上年度全年,其中山东检验量164.0万包36.9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1%,比上年 度同期增长147.9%,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58.0%;湖北检验量为161.4万包36.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9%,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143.8%,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08.8%;河北检验量116.6万包26.2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5.7%,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68.0%, 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81.9%。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1.9万吨、9.9万吨、7.9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6%、2.2%、1.7%,检验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且均已超过上年度全年。
江苏、江西、河南、天津检验量在5.1-3.1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1.1%-0.7%,除江苏检验量低于上年度同期、约占上年度全年的80%外,其他省检验量均已超过上年度同期及全年检验量。
浙江检验量0.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山西、陕西检验量均不足2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