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纺织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销售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以下企业未按时付清货款,相应合同按照违约处理,扣除每吨1000元违约金,同时合同废止。
合同号 | 捆号 | 购货方 | 成交重量(吨) |
合计 | 434.601 | ||
CT20152 0173 3840 | 51000113030 |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公司 | 172.367 |
CT2400-101-7153 | 51000113031 |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公司 | 262.234 |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