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八项新优惠政策如下:
一是将纺织服装企业贷款贴息、出疆运费补贴等补贴周期从一年缩短到一季度,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二是设立规模100亿元左右的纺织服装产业引导基金,对国内知名纺织服装企业在疆投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降低融资成本。国家发改委产业专项建设基金也向纺织服装产业项目倾斜。今年**批已支持纺织服装项目7个,共计4.42亿元,今年还将有三批。
股权投资的特点在于,时间长,为10-20年;利率低,90%由中央财政承担,企业承担10%。
三是由政府所属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在重点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及南疆四地州人口集聚的乡镇建设标准厂房,三年免租金给内地来疆投资的服装、家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
要求企业必须落户,必须曾经从事纺织服装产业,并有相关市场。
四是设立纺织服装产业国际市场拓展专项资金,对于在新疆设厂的服装、家纺等出口型企业给予专项支持,支持生产型企业开拓中西亚、俄罗斯和欧洲等向西市场。
五是建立军队被装生产技术培训基地,完成好军队被装物资在新疆定向采购任务。实施区内校服、制服和工装等在区内优先采购的临时措施。
六是在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展纺织服装设备租赁给予贷款贴息政策试点,2017年在南疆四地州全面推广。
七是对于南疆四地州纺织服装企业从内地引进专业人才给予专项补贴。根据企业规模、就业人数和引进专业人才的人数,给予支持。
八是开展服装企业专项诊断服务工作,组织疆内外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到南疆四地州小微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