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检验检疫局成功退运一批从法国进口的化纤制针织女式T恤衫,共计80件。上述服装经现场抽样检测发现,pH值为9.4,不符合我国强 制性标准GB152 0173 3840-2010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禁止 进口及销售。经辖区内贸易进口商与外商沟通协商后,萧山检验检疫局对该批货物实施了退运处理。
纺织品中的pH值是指面料中残留的酸碱含量,是影响人体安全、健康的有害物质的限量指标之一。国家标准GB152 0173 3840-2010《国家纺织产品 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A类要求)pH值应控制在4.0~7.5,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B类要求)pH值应控制在4.0~8.5,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类要求)pH值应控制在4.0~9.0,若产品需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终产品,pH值可放宽至 4.0~10.5之间。
通常情况下,人体的皮肤的pH值介于5.5~7.0之间,属弱酸性。纺织品pH值超标,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弱酸性环境,引起瘙痒,并使皮肤容易 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甚至引发皮炎等症状。另外,纺织品pH值偏高或偏低都会使织物在储存过程中易于损坏。由此可见,纺织产品pH值不但与消费者的身体健 康密切相关,也与纺织产品的自身质量密不可分。
在此,萧山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进口纺织品必须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要求。产品进口前,**要了解该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签订相关产品质量符合性协议,杜绝不合格品的流入的同时,避免因出现贸易纠纷,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