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此次更新主要针对纺织类产品中可能含有的非纺织品的动物原料(如珍珠、真皮、皮革的领子或花边、羽毛饰品或骨头配件等)的标 签要求,其中新法规第13条规定,任何纺织类产品中若含有动物原料,须在产品标签上清楚标明,如标明“包含非纺织的动物原料”。
新法规第13条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其他法规条款的更新在法规公布后生效。另外,新法规还包括了产品的市场控制和监 督,且由政府部门根据海关和贸易服务部于2014年6月12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的市场监察与控制法规实施。若供应商的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条款,则会被给予一 段纠正日期;若过了纠正日期产品仍不符合要求,则会被强制进行行政处罚。
为此,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及时收集和了解新标签法规的内容要求,严格按要求组织生产,加强产品的升级,在日常工作中控制产品风险,密切与检验检疫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时刻关注国外各类技术性贸易措施,以降低产品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