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累计检验量2392.1万包540.5万吨,流通量 覆盖率91.0%,比上年度同期(253.8万吨)增长286.6万吨、增长率112.9%,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增长101.5%,比 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52 0173 3840.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增长26.6%;其中新疆检验量1475.6万包334.0万吨,比2008年度全 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增长23.7%,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916.5万包206.5万吨,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696.9万 包156.8万吨)增长31.7%;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7.6%,已开展加工的1720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00 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78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7家,比上年度增加2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30周(3月19日-3月25日),全国周检验量为35.2万包7.9万吨,比上一周(10.1万吨)下降2.2万吨;其中新疆周检 验量1.9万吨,比上一周(2.2万吨)下降0.3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6.0万吨,比上一周(7.9万吨)下降1.9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 棉花加工厂开工率、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实验室数量不变。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475.6万包334.0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1.8%,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4.2%,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 长78.8%;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898.1万包203.5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77.6万包130.5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1:39。
山东检验量257.5万包58.0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10.7%,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09.3%,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48.2%。
湖北检验量196.7万包44.3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58.6%,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54.4%。
河北检验量192.7万包43.3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0%,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85.8%,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200.6%。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5.1万吨、11.6万吨、10.2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8%、2.2%、1.9%。
江苏、河南、江西、天津检验量在7.3-3.8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1.4%-0.7%。
浙江检验量0.9万吨;山西检验量0.4万吨;陕西检验量约4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