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质量监督本职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保驾护航

百检网 2021-12-15

2016年度,纤检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棉花质量监管职能,积*参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政策研究,从服务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大局的高度,完成棉花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任务的角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棉入库公证检验工作效率,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通过全力以赴,努力做好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按照《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纤检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据《实施方案》规定,制定实施有关入库公检品质取样、重量检验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棉花加工企业目标价格补贴资格授权认定、专业仓储管理等相关政策,完成审查工作,并进行联合公示;三是做好入库公检和后续仪器化公证检验;四是准确计量新疆棉花产量,为精准补贴提供保障;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六是对所有参加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企业和监管库使用的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了检定,保证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七是组织协调处理监管棉入库公检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转圈棉”等违法违规问题。

为确保新疆入库棉花公检工作顺利实施,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力领导下,自治区纤检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会同中国纤维检验局动员全国纤检机构力量,立足棉花质量监管职能,服务目标价格改革大局。各级纤检机构本着对国家、企业、棉农负责的使命感,全力以赴、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圆满地完成了新疆棉花入库公检工作。

1.优化程序,推进有序

纤检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工作部署,针对2015年度棉加企业及纺织企业反映的入库公检及有关工作存在的公检周期长、检验环节和程序复杂、回潮率、含杂率数据准确性等一系列问题,立足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从服务产业发展、服务改革大局的高度,正确看待“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检”模式中存在的具体操作性问题,不回避、不掩盖,逐一进行梳理和分析,进行了持续改进:一是加强人员调度管理。质监纤检部门统筹调度公检人员,确保了每个仓库做到了“人等棉”;二是加强公检时间管理,缩短检验周期。持续优化公检工作全流程,检验环节无缝衔接,新疆监管棉公证检验基本都在5天之内完成;三是改进条码异常棉包的公检管理。针对入库公检中条码异常棉包,通过在库取样入袋时逐样扫条码,及时发现异常,在公检实验室样品交接时再次进行逐样扫条码,进一步堵漏异常,对异常条码棉包继续由在库承检机构监督专业监管仓库和棉加企业共同补挂条码,确保了后续检验和数据采集不受影响;四是加快推进调剂实验室建设。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建议进一步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试点配套措施的函》,今年巴楚实验室已建成投入使用;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在南北疆棉花主产区建立棉花临时监管区域,并进行验收;六是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建设棉花数据信息化平台。将棉花质量公检数据与棉花加工企业生产、收购、加工、库存监管数据有效整合,建立了统一的棉花产业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了公检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了流通效率,降低了物流成本。

2、完善制度,确保规范。纤检部门修定发布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操作规程(暂行)》、《监管棉花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下发《关于在棉花收购加工期间组织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棉花质量监督及公证检验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了入库棉花公检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3、领导重视、积*动员。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研讨会议、纤检部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推进暨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入库棉花公检工作动员会议,要求各级纤检机构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坚决拥护、忠实落实国家、自治区的重大改革措施。

4、组织有力,保障到位。自治区质监局会同中国纤维检验局成立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加强组织协调,妥善处理监管棉公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和中纤局领导加强检查指导,多次深入监管棉入库公检一线,深入了解涉棉企业需求,全面掌握公检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有力推进工作。

5.认真负责,尽职尽责。自治区纤检局每月编报新疆入库棉花质量简报,每周编报新疆纤检系统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简报,及时报送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有关部门及领导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为协调推进改革工作,积*参加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联席会议和调研督导,认真研究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完善公检及棉花质量工作批示;优化公检信息系统,配合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搭建数据对接平台,建立棉花目标价格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6.多方宣传,培训到位。一方面自治区纤检局利用会议论坛、官方网站、监管仓库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以及通过编制宣传手册、专题讲义和视频资料等,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宣传活动,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对外发布全面、权威的公检品质、重量数据,供多方采信,不断提高其社会价值、市场价值。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加强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宣传工作的精神,纤检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日常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棉花加工企业在企业大门口显著位置张贴“致广大棉农的一封信”和“致棉花加工企业的一封信”,让广大农民了解、掌握今年国家棉花补贴政策,指导农民到有资格的棉加企业交售棉花,棉花加工企业照章及时向棉农出具籽棉交售票据。另一方面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棉花目标价格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自治区纤检局分片分期召开了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纤检局、棉花交易市场、中棉公司的专家,详细解读了新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相关政策、入库公检程序、棉花收购加工和公检大数据的应用以及入库公检预约等相关知识。各地州纤检机构也加强了企业棉花品质检验人员和仪器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新年度棉花收购前,全疆共培训人员2794人次,成效显著。

7.立足本职,开展核查。纤检部门立足职责,认真总结前两年改革试点中出现问题,把“转圈棉”、虚打条码等违法违规问题作为2016年度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棉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期间收购量、加工量、公检量数据核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收购加工入库等异常情况,确保企业加工棉花全部入库公检以及杜绝“转圈棉”问题。目前,已安排全疆纤检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棉花加工企业收购量、加工量、公检量数据核查工作,届时将形成数据核查统计分析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8.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2016年自治区纤检局会同中纤局统筹协调全国88个纤检机构、2400余名检验人员参与棉花公检工作,其中850余人开展入库棉花重量检验、取样工作;152 0173 3840余人在疆内18个纤检机构的仪器化实验室开展品质检验工作。做到对入库棉花“随到随检”、 “人等棉”。一年来,纤检机构在自治区确定的42个棉花监管仓库累计完成新疆入库公检棉花 396.76万吨,在50家纺织企业(涉及50家棉花加工企业)累计完成自用棉花公证检验计16.9万吨。

9、加强监管,确保质量。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监管棉花重量公检数据真实可靠性的监督,强化收购、加工环节监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印发了《“转圈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棉花加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圈棉”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适时开展皮棉公证检验重量数据与收购籽棉折合皮棉重量数据之间相互核准,及时发现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开籽棉收购票据、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质监部门制定了“转圈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转圈棉”专项检查。同时,根据监管棉入库公检中发现的6起疑似“转圈棉”以及棉包双面切口等问题,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查处;

二是针对棉花加工在收购籽棉过程中存在的压等级、压衣分,坑农害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针对棉花加工企业在收购加工棉花过程中存在的“异性纤维”、“混等混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是开展了无资质企业挂靠有资质企业打挂条码、多条生产线企业内部无资质生产线打挂有资质生产线条码的专项整治;

五是加大对监管库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比对、留样抽验、货场大垛抽验等方式,确保了在库公检工作质量,保证了在库公检数据准确可靠。

六是根据加工企业上年度履行质量义务情况、数据核查超差情况、执行标准情况,确定了我区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管监管企业名单,通过采取不间断的检查,确保了企业认真履行质量义务,保证棉花质量稳定。

一年来,质监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794人(次),检查籽棉大垛1396垛、26.3万余吨,检查棉农小样1090个、0.36吨,立案61,企业检查覆盖率****,检查核实监管库双面切口、疑似“转圈棉”问题6起。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采取不间断巡回检查,维护了棉花生产加工秩序,确保了新疆棉花质量基本稳定,将系统性质量风险和重量不实风险降至*低。

二、通过优化 “专业仓储+在库公检”制度,有力提高了入库公检有效性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特别是今年棉花市场价格平稳,籽棉收购价格折合成皮棉价格和国家制定的目标价格较接近,纤检部门持续优化完善“专业仓储+在库公检”制度,进一步加大收加期间收购量、加工量和入库公检量的核查,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通过多措并举,“专业仓储+在库公检”制度运行更加稳健,效果更为显著,入库预约和入库公检工作更为顺畅,达到了改革预期目的。

(一)异常条码问题得以有效解决。通过在库取样入袋时逐样扫条码和公检实验室样品交接逐样扫条码,及时发现异常,本年度有效解决了条码缺失、重号、漏号、模糊、无法识别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公检流程更加顺畅,监管棉公检模式运行更加规范。

(二)公检效率大幅提高。经过三年来优化在库公检检验流程,从承担入库公检的机构数量和人数来说,2014年全国参加人数*多是1126人,公检机构多达110家。2016年,公检人数减少到850人,参加公检机构88家,而2016年入库公检数量多于往年。并且,2016年度纤检部门基本能够在4天之内完成监管棉公证检验,部分纤检部门还可以在3天内完成监管棉花公证检验,保证了检验周期正常,企业投诉率为零。

(三)有效防范了“转圈棉”问题。2016年纤检部门通过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加大企业收购量、加工量、入库公检量数据核查力度,适时掌握企业生产进度以及棉花流向,有效防范了“转圈棉”等问题。

(四)有关社会各方给予了较高评价。通过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摸清了新疆棉花产量,为补贴顺利发放提供了技术支撑,棉农增收、增效也得到了有效保障,立足增强棉花产业市场竞争,有力推动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棉花种植由次棉区向宜棉区转移,促进了新疆棉花产业发展,巩固了新疆优质棉基地地位,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入库公检工作取得可惜的成绩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三年来成效明显,棉农利益得到保障,生产布局优化调整,棉花价格市场基本形成,市场在棉花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已经显现,有力促进了棉花产业健康发展。有关各方对“专业仓储监管和在库取样公检”制度给予了充分可定。

(一)进一步提高了补贴发放的精准性,对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核心作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的要求。监管库和入库公检制度设计,*核心的作用是在监管库核查棉花加工企业生产了多少皮棉,可以倒退其收购了多少籽棉(企业按要求将所有生产加工的皮棉送监管库),从而确定企业是否虚开收购票据,是否存在“转圈棉”骗取补贴行为。这一措施,有效防止和限制了“转圈棉”,将棉花加工企业的收购量、加工量与籽棉交售单据进行对应,进而分解到各棉农,为按照棉农交售量发放补贴资金提供了依据,有效保证了基本农户补贴不被摊簿,利益不受损害,维护了棉农核心利益,推动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摸清了新疆棉花产量底数。近年来,新疆棉花统计产量与通过其他渠道测算的产量差异比较大,其真实数据一直未能核实清楚。《实施方案》设定的“专业仓储+入库公检”的工作模式和制度措施,能够有效防范“转圈棉”。《实施方案》规定:所有的棉花加工企业加工的棉花都要送到专业仓库进行重量检验和品质抽样检验,且在库公检公定重量和企业收购籽棉折合皮棉数据之间上下不得超过4%。

2014、2015和2016棉花年度,新疆44家专业仓储库实行在库公检,800余家棉花加工企业全部参加公证检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实现全覆盖,并完成数据联网,形成数据库。通过实施“专业仓储+入库公检”制度,所有棉花的流向包括运输、销售都有跟踪、监督,并同时加强了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了“转圈棉”;从目前情况来看,新疆在库公证检验是一个独立的运行环节,内地棉花倒流进我区的现象基本不存在,为统计部门核实新疆棉花产量提供了基础数据。

(三)进一步提高了公检公信力。入库公检有效避免和杜绝了不良棉花加工企业样品造假的行为,通过棉花第三方监管、包包公检,使公证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得以提升,棉花质量真实性得到有效增强。在2014、2015、2016棉花年度,新疆棉花质量投诉率为零。

(四)入库公检促进棉加企业不断改进加工工艺,重视棉花加工质量。自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随着监管棉公证检验使新疆棉花质量的真实回归,公检数据公信力的提高,纺织企业对公检数据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优棉优价、按质论价充分显现。棉花加工企业通过改进加工工艺,努力确保棉花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五)是为棉花信贷资金风险监控提供了有力抓手,有效防控了金融风险。自治区农发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表示,其所有贷款的企业收购加工的皮棉必须存放在专业监管仓库并纳入第三方监管,实行在库取样公检,公检重量与品质结果,与其棉花信贷监管全面挂钩,为有效控制棉花信贷资金风险监控提供了有力抓手,降低了监管成本。

(六)大力促进了现代物流发展。及时、全面、权威的棉花公证检验数据通过棉花公证检验网及时对外发布,多方采信,是棉花贸易结算和企业加工销售的重要依据。公检信息系统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了棉花加工企业、公证检验、专业仓储和各类棉花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全面提高了棉花流通链条的信息化水平,为建立发展棉花现代物流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建立棉花专业仓储制度,是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新疆棉花目标改革推行棉花专业仓储制度,对进入专业监管仓库的棉花实施了公证检验。这是对十二年来我国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果的充分应用,进一步推动棉花质检体制的深化改革。

(八)推动棉花生产转方式、调结构。实施目标价格政策后,通过入库公检真实反映棉花质量,农民售棉随行就市、优质优价,引导农民从过去种植高产棉转向优质棉。轧花企业也从过去只赚取籽棉收购与交储之间的价差,转变为将提高棉花加工质量作为提升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同时,推动各地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新方式、新机制,促进发展棉花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经过2014、1015、2016年三年的实施,质监部门通过不断总结、完善、优化监管棉公证检验程序,合理调配公检人员,加强时间、异常棉包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公检工作效率不断的提高;通过加大棉花质量监督力度,加强收购量、加工量、入库公检量数据核查,开展“转圈棉”专项整治,有力的保证了新疆棉花质量稳定,推进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但是,在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一)无资质企业和“一厂多线”企业的监管问题。由于2016年籽棉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高达7.8-8元/公斤,折成皮棉价已接近国家确定的目标价格,棉农核算没有补贴资金或补贴很少,棉农选择就近价高的企业交售籽棉,无暇考虑有无资格;同时,由于个别有资质企业仍存在有条码和无条码生产线并存,为降低企业成本和风险,采取快收、快加、快销的方式,存在企业内部有条码生产线为无条码生产线打挂条码的违法违规现象;由于质监部门职能所限,对于无资质和“一厂多线”无法实施有效地监管。

(二)监管棉公检数据指导纺织用棉问题。正确使用棉花仪器化公检数据指标并直接用于纺织生产,对改进和完善棉纺织企业合理购棉、科学配棉、稳定生产、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有着重要的技术经济意义。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纺织企业在购棉时,参考公证检验数据,但在实际配棉时,纺织企业仍然按照自己的测试结果进行配棉。

(三)坚持监管棉入库公检制度。新疆棉花目标改革试点工作,*大限度的保障了棉农的利益,稳定了我区棉花大局,调整了棉花种植结构,提高了棉花公证检验公信度,促进了棉花质量的提高,有效防范了各项质量违法违规的发生,提高了涉棉企业的诚信度,促进了棉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践证明,改革方案是正确的、可行的,应坚持推行并优化完善。

(四)进一步优化公检程序,组建调剂实验室,提高公检时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纤维检验机构按照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以服务棉花企业为己任,从工作程序、检验周期、工作实效上下功夫,有效保证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纤检机构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方面仍将致力于优化完善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制度,努力助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将继续组建吐鲁番等棉花公证检验调剂实验室,就近就地安排后续仪器化公证检验,降低企业等待周期,方便棉花销售。

(五)优化完善棉花专业仓储布点,提高新疆棉花仓储能力。在新棉花年度,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棉花临时监管区域认定条件和实施细则,建议继续在棉花产业集中和兵团团场连片区域,在符合专业仓储条件的大中型棉花加工企业继续增加设立监管区域,逐步形成以国家专业仓储为主体,民间专业仓储和临时监管区域为补充的分布格局。

(六)建议完善信息系统,推行建立物流编码系统。建议推行建立物流编码系统,通过该系统,能够实现一次性识读过磅车辆拉运棉包的整体数据信息,从而进一步提高专业仓储和入库公检效率。

(七)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转圈棉”问题发生。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为有效防范“转圈棉”和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下一年度继续完善优化“转圈棉”专项整治方案,发现问题及时向同级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心协力,开展转圈棉专项检查。

(八)棉花加工企业管理纳入地方立法。我区是国家重要的优质棉生产基地,棉花产量占全国的65%。新疆棉花生产安全关系到全国。国家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制度,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监管失去了重要抓手。为确保我区棉花市场稳定,促进产业发展,顺利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建议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我区棉花加工规模、目标价格相关配套措施等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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