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查证,自2012年底至2014年6月,以卓某为首的走私犯罪团伙,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擅自销售以加工贸易进口的棉花,并采用“道具货物”循环进出口的方式进行假核销,累计走私棉花约4万吨,该案案值约人民币8.31亿元,涉税额约人民币3.06亿元。
汕头海关情报部门通过情报调研发现,在汕头关区备案的陆丰某三家纺织公司均由某家港资公司投资成立、处于同一厂区范围内、法人代表系亲兄弟,且这3家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数据存在异常。情报人员充分运用网上缉私资源,综合采取各种侦查手段,掌握了卓某团伙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未梳棉花的嫌疑。由于卓某团伙成员日常活动范围主要在香港,抓捕时机选择非常重要。2016年10月初,该关获悉卓某团伙成员有入境准备,立即成立行动指挥部,部署若干行动小组。10月27日晚,指挥部把握时机,下达行动指令,出动警力65人,分别在广州、深圳、江门、汕尾等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抓获卓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搜查目标场所6个,搜获物证、书证和电子证据一批,一举查获一起案值8亿多元的走私棉花大案。这是该关成立以来首次查获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棉花大要案件,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6年以来,汕头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以“**利剑2016”打击走私联合专项行动为总抓手,严厉打击农产品等走私活动,查获了以走私成品油、棉花、冻品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大要案件,全年共查获走私案件484宗,案值29.8亿元,涉税额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0.65 %、17.83%和45.45%;其中刑事立案44宗,案值27.92亿元,涉税额8.34亿元;行政立案440宗,案值1.88亿元,涉税额152 0173 3840.99万元。上缴罚没收入累计1.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