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笔者从玛纳斯县广东地乡财政所获悉,该乡首批
据了解,2014年,新疆首次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将分两部分对新疆棉花种植者进行补贴,其中,60%资金按面积给予补贴,40%资金按交售量给予补贴。
按照区州县的统一安排,首批补贴资金将按面积补贴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棉花种植户手中,此次亩均补贴标准为152 0173 3840元,预计可达到基本农户应得 面积补贴总额的70%左右。乡农技站逐村复核后,乡财政所以打卡方式直接将钱打入农户账户,确保补贴资金在11月底前安全、高效发放到广大棉农手中。
此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后期补报的棉花种植面积不在此次预拨补贴资金发放范围之内,此部分棉花补贴将于2015年1月按“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实行集中下拨、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