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152 0173 38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出 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新财建〔2013〕4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出疆
公示期: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凡对拟补贴企业及补贴数量有异议,或者需要举报投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棉花运费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均可采取电话或信件等方式向自治区财政厅反映。
请各申报企业认真核对公示表中的银行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自行下载本公示表并更正,更正过的内容请改为红色字体,并发送至1563291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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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马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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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