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T 3903的本部分规定了将鞋跟钉从鞋跟中拉出所需力的测定方法。 本试验方法使用标准钉和规定的插人方法来测定鞋跟材料的持钉力,本试验方法也可对工业生产的鞋跟钉进行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塑料和木制女鞋鞋跟。
不适用于由若干层纤维板或皮革制成的鞋跟和塑料制成的男鞋矮跟的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390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议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6825.1 静力单轴试验扒的检验第1部分: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测力系统的检验与校准(GB/T 16825.1-2002,ISO 7500-1999,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木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3903的本部分。
3.1
鞋跟持钉力heel pin holding strength
将标准鞋跟钉从鞋跟材料中拔出所需要的力,除以鞋跟钉在材料中钉人的有效长度,单位为N/mm。
4 试验设备和材料
使用以下试验设备和材料。
4.1 拉力试验机
符合GB/T 16852.1中2级要求,力值范围为0~2000 N,夹具钳移动速度40 mm/min±10 mm/min。
4.2 小夹具或带槽挂钩:通过可屈挠连接器将其连接到拉力试验机的一个夹具钳上。
4.3 工业用钉跟机。
4.4 标准鞋跟钉(见图1),尺寸如下:
a) 长度:18mm士0.5 mm;
b)锯齿形钉身直径:小1.9 mm;
c) 完整的矩齿形螺纹(矩齿形边与钉轴几乎呈直角):少13个;
d) 从钉头起**个矩齿形到钉尖之间的距离:小12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