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拟受让方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应具有单一法人主体,认购数量不低于1.32亿股且不高于1.47亿A股(不低于总股本26%且不高于总股本29%),此次转让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非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拟受让方;其次,协议转让方需要从事平板显示相关产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其得承诺获得上述股份后三年内不转让该股份,且不改变深纺织以平板显示相关产业为主营业务的状况;第四,拟受让方不改变深纺织的注册地;*后,拟受让方需要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业绩及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根据公告,转让价格不低于3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据Wind统计,2013年12月17日至2014年1月28日30个交易日,深纺织A的平均价格为7.86元/股,由此计算该交易价值10.38亿元~11.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