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还是不贴,跨境电商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是个难题?

百检网 2021-12-20

跨境电商迅速兴起,跨境电商从业者趁着大势采购产品,大声吆喝着,其他行业的商家也纷纷跨家想要分一杯羹,欣欣向荣的局势一片大好。但是近日,跨境电商从业者就直邮模式下是否需要设置中文标签的问题产生了争议,很多人担心不设置中文标签会惹祸上身,遭到诉讼或行政处罚,也有些人认为是海外商家直接面对消费者,不属于货物进口,不设置没有问题,一时众说纷纭,那么到底需不需要设置中文标签,成为摆在案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直邮模式进境的食品算是“进口”食品吗?

这个问题的法律实质在于:只有传统贸易中的“货物”才存在“进出口”的概念,但在跨境直邮模式下,不存在“货物”,只有“物品”,“物品”采用的配套词汇是“进境”,而非“进出口”。

因此,作为消费者,以直邮模式直接向海外销售商购买的物品不适用“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要求,这是真的吗?

严格来说,“进境”也是“进口”。“旅客携带入境及通过邮寄、快件等形式入境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的条文中就直接认定了是“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跨境进口可以区别为“直邮模式”进口以及“保税模式”进口,不论以何种形式,均属于进口的表现形式。

谁对中文标签负责?  

直接应当为中文标签负责的,是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进口商。

《食品安全法》规定,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直邮模式下,平台商仍需要严格审核海外商家的商业经营质资,在无法提供海外商家资质,不能提供商家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实际上,在直邮模式下,即使平台方向消费者披露了海外商家的真实信息,实际上国内的消费者也不可能通过在海外诉讼的方式去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只会转道国内便于审理的法院,通过寻找法律联系点,将平台提供者牵入诉讼的方式,将法院管辖权确定在国内法院,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完全可行的。

从事跨境进口的电商企业,不能想当然认为自己的模式是直邮模式,由海外商家直接发货给境内消费者,自己就可以置身事外,可以不理会中文标签问题,从而陷入误区,造成消费者索赔损失。直邮模式下,海外商家直接交货至消费者手中,法律如何能强制其就进口食品加添中文标签?虽然法规政策仍不甚明确该类新的商业模式下的责任主体,但从立法本义以及司法实践来看,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是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设置的连带责任人,无法置身事外。

实践是检验这个难题的**途径!

跨境电商虽刚迅速兴起,但随之而来的消费者权益纠纷也接踵而至。从积*的角度来看,消费者,特别是职业维权消费者,能够利用其敏锐的商业和法律嗅觉,帮助企业寻找法律漏洞。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不妨招募一些职业维权消费者,给自己的企业挑挑刺,并按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这些消费者奖励,一来避免通过法院判决公开企业的不良记录,二来亦是一种宣传方式,何乐而不为?(编辑/余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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