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重点环节和重要人员疫情防控,切实加强道路货运车辆消毒、人员岗位管理、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细化保洁后勤服务人员与垃圾盛装器皿等环节的防控要求。
针对装卸、运输过程,《指南》对装卸作业人员、运输人员、运输工具、工作环境的防控消毒提出了具体要求。应安排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人员作业,港口内、外贸作业人员要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工作期间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冷链食品配送过程中,运输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车内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手消毒剂和消毒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装卸来自有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告示牌、警戒线等隔离措施,原则上禁止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货主或货代应主动向承运单位提供相关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对于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中转转运装卸货区宜配备封闭式月台,并配有与冷藏运输车辆、船舶对接的密封装置。加强入库检验,冷链食品应当按照特性分库或分库位码放,定期对中转转运设施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为避免冷链食品被污染,运输作业人员需确保运输车辆、船舶、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
在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方面,《指南》要求,涉及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的冷链物流企业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在应急处置方面,《指南》提出,冷链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用以及时处置和报告疫情情况,有效预防新冠病毒的传播。
据了解,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暴露的短板和漏洞,交通运输部自8月4日起连续修订实施多项疫情防控指南,内容涵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道路货运车辆及场站、港口、船舶等领域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隐患、堵漏洞,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此次发布的《指南》主要修订了3项内容,包括严格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闭环或封闭管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强化环境清洁消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