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pixabay
1月6日,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和“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两则公告,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药食两用名单,并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药食两用物质的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在这里说明一下,在此之前药食两用名单只有2002年卫生部公布的87种,再加上今天公布的6种,其他网传版本均是不正确的!
01
当归等6种物质新加入食药两用名单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解读《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19年 第8号)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本次公布的当归等6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按照我国传统饮食习惯和《中国药典》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经系统研究、综合论证确定。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支持将上述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具体说明如下:
当归: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美国、欧盟、日本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食用。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且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12729.1-2008)。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建议按照传统方式,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方式加工。食品中添加上述食药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02
党参等9种物质有望加入食药两用名单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当包括拟开展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
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03
*新药食两用物质目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了解更多食品原配料相关资讯
欢迎扫描二维码添加好友,加入
【健康原料在线交流互动群】
编辑:kariya
内容来源:卫健委
—商务合作/广告投放/投稿/转载—
电话:0571-8152 0173 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