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近日,为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指南》和《办法》总体情况。据悉,《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警示语保质期须清晰标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产品标签既是企业向消费者明示产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消费者直接获取产品信息的途径。标注的内容是否真实、清晰、完整,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和选择。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仅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消费者反映,声明信息不直观、标注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注意,容易被“忽悠”、被欺骗。《指南》从设置警示区、标注警示语、规定面积大小与印刷字体等4方面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以提高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关注度、认知度与辨识度。目的在于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是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诚信自律意识,展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诚信不欺、生财有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选择更加理性。“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观念深入人心。”孙梅君说。
孙梅君提出,很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反映,标签上的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难计算”。“找不到”,就是保质期标注的位置不明显,有的标注在犄角旮旯,有的标注在瓶底,有的标注在封口处;“看不清”,就是保质期的字体小、色差小,难以辨识;“难计算”,就是保质期的标注形式不直观,比如,保质期6个月、保质期2年,消费者要通过对照生产日期来计算产品食用截止日期,缺乏人性化。对此,《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此外,孙梅君还介绍,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上市产品质量,《办法》从严格质量标准、强化社会共治、鼓励研发创新三方面,通过对“两个目录”的管理,为保健食品“管住、管活、管优”提供制度保障。《办法》实施后,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将成熟一个、发布一个。随着目录不断扩大,备案产品增多、注册产品减少,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也会降低。“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需要企业自律、恪守底线,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
保健功能声称将调整完善
防范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需要多措并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介绍,《指南》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保质期外,还对标签标注服务电话、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也做了详细要求。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在消费者教育与科普上开展了大量工作。
孙梅君介绍,2017年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9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近6万件,货值30多亿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34起典型案件,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目前,除了《指南》与《办法》的发布外,关于调整完善保健功能声称的文件与关于修订检验评价技术规范的文件已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意见进行完善,及时发布实施,为提高上市产品质量奠定基础。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从制定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有序开展换证清理工作;加强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体系检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五进”科普宣传,引导科学认识保健食品等方面努力,打一场维护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孙梅君强调,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身体需要慎重选用。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病人,如果食用保健食品,应当咨询医生的意见。为少年儿童、孕妇选用保健食品,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切不可盲目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