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提高认知,理性选择

百检网 2021-12-20

  按照我国法律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消费者有需求时,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择经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产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签正面会标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过标签标识可以查看到该产品适用的特殊人群以及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

  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划分为供1岁以下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婴儿,因其出生时尚未发育完全,出生后需要特殊的营养供应,帮助其在母体外追赶生长;部分婴儿出生后,由于自身原因,其消化系统无法吸收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整蛋白(乳蛋白),若不慎食用整蛋白,会造成过敏反应。由于特殊体质的“挑剔”,这些宝宝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特制食品”,此类食品采用特殊的配方和工艺手段,叫作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为了适用不同情况的“特殊宝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分为无乳糖/低乳糖配方、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6种。此类食品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6月龄以上需要添加婴幼儿辅食。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及适用人群,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选择食用。

  全营养配方食品  医院病人由于治疗副作用往往会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现象,其消化系统可正常吸收所需的营养素,但却无法通过正常饮食获得充足的营养支持,从而导致营养不良、消瘦、甚至引发其他疾病,严重影响病人的治疗及康复。全营养配方食品是专门为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设计、加工配制而成的营养配方食品,其食用方法便利(液体产品可直接饮用,粉状产品冲调后可直接饮用),且含有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成分,不能正常饮食的病人可以通过仅食用此类食品就能获得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仍可以正常饮食的病人也可将其作为部分营养补充,帮助其更好地治疗和康复。同时,由于这类产品属于营养补充型配方食品,不仅适用于病人,具有相应营养需求的其他人群也可选择食用。由于不同年龄段人群所需营养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全营养配方食品划分为适用于1-10岁人群及10岁以上人群两类,此类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糖尿病人由于其特殊的疾病状态无法食用过多含糖量高、迅速提升血糖的食物,因此糖尿病人在食物选择上会有很多限制。同时,由于药物的副作用,糖尿病人往往也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增加营养不良风险。出于营养补充、食用方便等方面的考虑,此类人群同样需要食用“特制食品”,此类食品通过特殊的配方设计、采用特殊的原料,使得糖尿病人食用时不会迅速升高血糖水平,同时还能满足糖尿病人群的全部营养需求,此类为特定疾病人群专门设计的“特制食品”就是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为了适用不同疾病状态的人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分为呼吸系统疾病、肾病及肝病等13种食品,此类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有时会出现吞咽功能障碍,导致营养不良、误吸、肺炎、心里与社会交往障碍等多种并发症,为保障其健康,此类人群往往需要“帮手”助其正常饮食,这个“帮手”叫作特殊医学用途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增稠组件),此类食品以碳水化合物为基础,含有一种或多种增稠剂,加入到流体食物中使用时,可以提高流体食物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物的物理性状,防止或减少误吸的发生。为了适用不同状态的人群,特殊医学用途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分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电解质配方及增稠组件等5类,此类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因此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的区别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为目标人群提供营养支持,降低营养不良风险,保障其健康。经注册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标签上有明显标识。按照我国法律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消费者有需求时,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择经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产品。

  普通食品: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接触、食用普通食品,例如薯片、牛奶、饮料等,它们为人体提供部分能量和营养成分,但为了满足人体所需营养支持,我们还需通过正常饮食保证健康状态。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的一种。

  保健食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可声称保健功能,需求人群可通过选择并食用保健食品降低疾病发生风险。保健食品都有“蓝帽子”,在产品的标签上还有保健食品警示用语。

  药品:当出现或发生疾病状态时,可通过选择并食用药品预防、诊断及治疗疾病。

  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我国实行非常严格的准入制度(产品注册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申报企业的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及研发能力进行全方位审核,组织专家对工厂进行核查,同时会对申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等材料进行技术审评,通过审评审批后,获得注册号“国食注字TY+8位数字”,换言之,通过注册的特医食品安全性有保障,其标签、说明书等也非常规范。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医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也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其进行虚假宣传。

  截至目前,已获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有48个,产品信息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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