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去年8月1日正式生效,越南由此成为亚太地区**个与欧盟建立双边自贸区的新兴市场国家。欧盟和越南均是我国重要农产品贸易伙伴,我国与越南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互相开放了农产品市场,但与欧盟暂未签署双边自贸协定。欧越建立起更加紧密的“朋友圈”,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投资将产生何种影响?
欧盟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向越南开放
协定生效后,欧盟农产品对越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实现零关税的农产品比例将达96%。
具体看,维持WTO*惠国零关税和协定生效即取消关税的农产品合计占比高达72%,基本覆盖了欧盟自越南进口较多的虾类、贝类、冻墨鱼及鱿鱼等水产品;协定生效后经4—8年逐步取消关税的农产品占比达23%,包括越南巴沙鱼、鱼肉馅面食、面包糕点饼干等;对苹果、柑橘、猕猴桃等28种实行进口*低准入价管理的果蔬产品部分降税,越南相关产品无须缴纳从价税,从量税从100欧元/吨逐渐降至75欧元/吨;对越南大米、鱼糜、金枪鱼制品、禽蛋等增设了国别关税配额。总的来看,越南对欧盟出口*多的咖啡、腰果、胡椒等产品已经享受*惠国零关税,出口的水产品基本在协定生效8年后就可全部享受零关税。
越南农产品对欧开放水平相对较高
越南98%的农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经*长16年对欧盟实现零关税,高于其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框架下农产品对我国开放92%的水平。
哪些产品是越南给予欧盟优惠却对我国保留了关税?一部分是绿茶、糙米、肠衣、口香糖、烈性酒等产品,这些产品在越南国内有生产,进口关税25%—40%。由于欧盟基本不产,尤其像绿茶和肠衣还需要大量从其他国家进口,因此越南大胆对欧盟开放,经过6—11年逐步取消欧盟相关产品关税。但中国有同类产品生产,为了给国内产业一定保护,越南对中国相关产品保留了5%的进口关税。另一部分是禽蛋、食糖和烟草等。越南对这些产品的进口向全球发放配额,配额内进口关税基本在25%—60%,配额外进口关税税率远高于此。中国和欧盟在这些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上各有优势,但中国输越的鲜活农产品与欧盟比,运费更低、运程更短,相对而言竞争力更强。因此,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越南只承诺相关产品的进口关税降到50%,原本进口关税40%的禽蛋产品保持税率不降;在欧越协定中,越南的开放度相对更高,对在越南全球配额内进口的欧盟产品,协定生效后经11年逐渐取消配额内的进口关税。
协定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潜在影响
我国输欧水产品或将遭遇越南产品较大竞争
欧盟是我国水产品对外出口的第二大市场,2019年对欧盟出口26.7亿美元,占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13%。我国对欧盟出口水产品中2/3是冻鱼片,其余主要是贝类和软体动物、虾类等。对比越南的情况,2019年越南对欧盟出口水产品13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虾类,其余是冻鱼和冻鱼片。中越对欧水产出口结构相似,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协定生效后,越南对欧盟水产品出口随着关税削减成本相应降低,我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竞争优势将显著被削弱。在当前国内水产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水产品出口乏力、顺差急剧缩窄的形势下,我国具重要出口利益的欧盟市场将被越南分食,水产出口面临的贸易竞争将更加激烈。
我国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等其他主要输欧产品与越南结构差异较大,直接竞争关系不强,但不排除未来越南大力发展相关品种,从而与我国产品形成竞争的可能性。
协定或将刺激我国对越南农业投资的扩大
根据协定原产地规则,越南出口欧盟并享受零关税的农产品多需满足“完全获得”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越南本土生产的农产品,或是从欧盟进口后在越南再加工的农产品,才可享受欧盟优惠待遇,这基本排除了我国农产品通过在越南加工增值享受欧盟零关税待遇的可能性。
由于越南生产要素成本较低,受自然条件约束不大的水产品来料加工、淡水鱼养殖、食用菌生产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更大盈利空间,近年来已有不少中国企业赴越投资。欧盟对越降税后,这些产业在越生产并出口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可能导致我国相关产业加快向越南转移。
我国对越南农产品出口受影响相对较小
目前我国对越主要出口果蔬,欧盟对其主要出口畜产品、酒类和乳制品,产品结构差异大。由于中国—东盟项下我国相关产品也享受越南较高的自由化水平,且我国对越南出口有着显著区位优势,因而受欧越协定降税影响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