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发布公告,公司未能按按照此前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进度收购福建长恒食品,各方仍就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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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海欣食品与相关方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内容是,6月15日,各方应完成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的流程,同时一并办理过户和**期款项支付。但截至6月17日,虽然海欣食品已经委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完成了长恒食品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有关各方仍在就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和沟通。因此,本次收购行为无法按照《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
资料显示,长恒食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水产加工品、速冻食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股权方面,恒兴集团与海南中城分别持股60%和40%。
据了解,今年5月13日,海欣食品与长恒食品的控股方恒兴集团和海南中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出资4500万元收购长恒食品****股权。海欣食品表示,此次收购将为公司未来扩大、整合并升级公司产能结构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