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4月8日,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全国累计检验量2435.6万包550.3万吨,流通量覆盖率92.6%,比上年度同期(256.6万吨)增长293.7万吨、增长率114.4%,比上年度全年(268.3万吨)增长105.1%,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52 0173 3840.4万包426.9万吨)的历史峰值增长28.9%;其中新疆检验量1487.3万包336.6万吨,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1197.5万包270.1万吨)增长24.6%,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948.4万包213.7万吨,比2008年度全年检验量(696.9万包156.8万吨)增长36.3%;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87.7%,已开展加工的1723家加工厂全部实施了仪器化公证检验,比上年度同期增加201家,比上年度全年开工的加工厂数量增加181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7家,比上年度增加2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31周(3月26日-4月1日)、第32周(4月2日-4月8日),全国周检验量分别为7.1万吨、2.6万吨,其中第32周因清明小长假的影响环比降幅明显。新疆第31、32周的周检验量分别为2.0万吨、0.6万吨,内地各省第31、32周的周检验量合计分别为5.1、2.0万吨。与上一期相比,新体制棉花加工厂开工率增加0.1个百分点、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3家,实验室数量不变。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为1487.3万包336.6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61.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84.1%,比上年度全年(186.8万吨)增长80.2%;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905.2万包205.1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582.1万包131.5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1:39。
山东检验量264.4万包59.5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10.8%,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10.4%,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54.9%。
河北检验量202.1万包45.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295.3%,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215.2%。
湖北检验量200.4万包45.2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8.2%,比上年度同期增长160.9%,比上年度全年检验量增长159.2%。
安徽、湖南、甘肃检验量分别为15.6万吨、11.9万吨、10.6万吨,分别占全国检验量的2.8%、2.2%、1.9%。
江苏、河南、江西、天津检验量在7.7-4.0万吨之间,占全国检验量的1.4%-0.7%。
浙江检验量0.9万吨;山西检验量0.4万吨;陕西检验量0.1万吨。(中国纤维检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