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疆棉花企业:
为解决新疆棉花卖难问题,国家决定收储部分新疆棉。本次收储以轮换的方式轮入新疆2007年度生产的棉花,**批轮入数量暂定15万吨。由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公司”)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竞买交易平台进行收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棉收储交易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新疆棉收储交易办法》和《2007年度新疆棉竞价收储办法》执行(相关办法另行发布)。
二、此次收储的新疆棉必须是2007年度新疆生产并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品级要求为1至4级,长度要求为28毫米以上(含28毫米),马克隆值要求为A级、B级和C级C2档。加工时在线回潮率应不超过8.0%,异性纤维含量低于L档(含L档)。
三、棉花包装要符合棉花包装国家标准(GB6975-2007),其中棉包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符合I型棉包要求;棉包标志须符合逐包检验的棉包标志要求,每个棉包必须附有棉包条码;棉包必须使用新包布,且无污染和炸包。
四、标准级(328级)每吨按13400元(指新疆库点)和13600元(指内地库点)作为收储的*高到库价格,其它等级棉花的收储价格按照3%的品级差率、1%的长度差率计算。实际成交价格为送至中储棉公司指定仓库货场的交货价。为支持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经过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新疆棉按净重结算,净重结算价格在相应等级棉花公定结算价基础上每吨加400元。
五、此次收储库点另行公告,每个指定仓库每日收储数量以交易市场公布的详细资料为准。
六、参加此次收储交易的供货方(卖方)须是交易市场交易商,且限定为在新疆登记注册的棉花企业,如果供货方不是交易市场交易商,可以申请成为交易市场交易商,也可委托现有交易市场交易商为其代理。
七、为方便新疆区内棉花企业交易,新疆棉收储交易时间暂定为2008年8月21日至2008年8月26日(包括双休日),每日13:00开始交易,13:30开始两分钟倒计时,14:00开始1分钟倒计时,直至闭市。
八、成交后,供货方(卖方)与中储棉公司通过交易市场签订《购销合同》,交易市场见证。
九、此次收储经过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棉花不再进行质量检验,由中国纤维检验局(以下简称中纤局)确认是否符合收储质量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棉包重新称重并按净重结算。
十、供货方将棉花运到指定仓库并经过初验后,符合报验条件的由中储棉公司预付80%的货款。完成公证检验称重后,按公证检验结果据实结算。当供货方根据结算单据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中储棉公司将余款付清。
已入指定仓库但经过公证检验后不符合收储条件的棉花由供货方自行处理。
十一、为确保履约,交易市场交易商参与交易前,须在交易市场预存不少于20万元的保证金,以保证交易的进行。交易市场对交易商的保证金实行实时监控,根据成交数量按每吨500元进行实时扣划,交易商预存保证金出现赤字,交易系统自动关闭该交易商交易终端,直到补足保证金后方可开通其交易终端。请交易商根据资金余额和预计交易数量预存足额保证金,确保交易正常进行。交易市场预存新疆棉收储竞买交易保证金账户:
名称: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400-101-71530000038471 或: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2610020422 或:
开户行:民生银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01152 0173 3840047
汇款时请注明“新疆棉收储保证金”。
如交易商拟将存放于交易市场其它账户上的保证金划转到新疆棉收储交易保证金账户,须本单位出具同意划转的书面传真,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十二、交易市场按10元/吨向卖方和中储棉公司分别收取成交手续费。
十三、为了让更多企业及时了解新疆棉收储交易信息,交易市场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政策棉交易专栏播发新疆棉收储交易实时行情。
十四、为使交易商熟悉新疆棉收储竞买交易平台,交易市场将于2008年8月20日13:00开始进行模拟交易。
十五、为方便新疆交易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新疆区内交易商可直接与交易市场新疆办事处联系办理合同确认和合同打印等事宜。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联系人:侯振武
电话:010-58519385 传真:010-58519363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联系人: 王冰楠
业务咨询电话:010-88087079、88086619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86609
保证金咨询电话:010-88087282
传真:010-88087296
新疆办事处电话:0991-5836291
传真:0991-5827425、5822807。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