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棉收购在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近日召开了新年度棉花信贷会议,就如何执行政策、保护棉农利益、有效维护信贷资产安全等进行了分析,全面安排了新年度的棉花信贷工作。
认真做好棉花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总行要求,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不配合农发行信贷监管或发生挤占挪用贷款、提前抽逃自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暂缓认定新年度贷款资格。未经认定资格的企业,不得发放新年度棉花贷款。各行要积*组织市场参与能力较强、讲信用、效益好的棉花流通企业收购棉花。对于个别地区因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可能出现收购主体缺失的情况,要提前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汇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设点收购或委托收购,以解决当地棉农卖棉问题。
加强收购资金供应和监管。新棉收购将继续实行贷款上限和贷款支持收购价格警戒线政策,各行发放收购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贷款上限的规定,贷款企业入市收购价格不得超过贷款支持收购价格警戒线。对超过警戒线收购棉花的,应立即停止贷款供应,收购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要把握好贷款投放的节奏和数量,根据市场变化适时投放贷款,并统筹考虑辖内棉花产量、贷款企业加工能力等因素,合理布局收购资金供应点。在防止出现区域性收购资金供应上的空白点的同时,也要防止出现因贷款企业之间过度竞争诱发的抬价抢购行为,保证棉花收购秩序。要足额安排信贷规模,加强与人民银行、贷款企业的沟通,保证棉花收购资金及时供应,特别是节假日和双休日现金供应。
严格规范异地收购行为。2008年度原则上不支持企业跨地区收购。对在异地控股或自有轧花场,确需跨地区收购的企业,各行在贷款发放前要向自治区分行报备。异地收购要落实信贷协管制度,由贷款行牵头与借款企业、收购所在地行签订信贷协管协议,明确责权利关系。必须严格遵守收购所在地行的棉花收购政策,保证当地收购有序进行;异地收购企业原则上要在收购所在地行开设收购资金存款账户,通过该专户划汇和支取收购资金贷款。若在收购中发生不执行农发行信贷政策、扰乱当地收购市场的情况,要立即停止贷款,取消其贷款资格。对在异地委托加工、联营或租赁轧花厂经营的企业,不得发放收购贷款。对内地农发行开户企业来疆参与收购,各行要掌握情况,积*配合,认真负责。
继续加强对企业“三金”的管理。要继续强化对企业自筹资金、风险准备金和经营者风险担保金的管理。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因企制宜,区别对待。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企业,或者实行统贷统还的兵团各师棉花公司,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额的1%缴纳,经营者风险担保金由各行自行确定;其他企业风险准备金不低于贷款额的3%,经营者风险担保金原则上用其合法财产做抵押或用现金,金额不低于20万元。在贷款本息未全额收回前,不得动用风险准备金和经营者风险担保金。
全面推行棉花库存第三方监管。今年是推行第三方监管的第二年。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棉花企业、兵团棉麻公司或实行统贷统还的兵团各师棉花企业,可以选择库存管理规范、仓储能力大的社会仓储企业作为移库库点;其他企业移库内地销售,移库点必须由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提供并经农发行确认的监管库。要鼓励利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电子撮合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以确保如期收贷收息。
严格企业账户管理,加强棉副产品监管。收购企业在他行开设的临时收购结算户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只能用于支付棉花收购价款,不得发生其它开支;销售货款必须回笼至农发行账户,棉花收购结束后,要及时撤户。在新棉收购前,要对企业开户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清理,积*与当地人民银行及其他银行联系,争取支持、帮助,加大账户管理力度。棉籽、短绒等棉副产品占收购贷款的20%,一直是农发行信贷监管的难点。各行要十分重视对棉副产品的管理,对库存数量、占贷成本、销售收入、利润和企业费用支出来源等要全面掌握。棉籽、短绒等副产品实现销售后,对应占用的贷款必须全额收回,销售利润企业可以用于费用支出。
大力抓好棉花促销收贷工作。要引导贷款企业不断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棉花市场,树立稳健经营、赚取行业平均利润的理念。改变盲目收购、囤棉赌市、坐等客户上门的传统经营模式。鼓励企业走出去,积*与市场接轨,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确保“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新棉收购前,贷款企业要落实不低于收购量30%的真实、合法有效购销合同,并将棉花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与下年度贷款资格认定和收购资金供应规模挂钩。
继续积*稳妥地开展棉花预购、化肥储备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贷款业务。今年农发行下放了棉花预购贷款审批权限。对A级以上企业、1000万元以内的棉花预购贷款,由二级分行审批。2008年生资信贷要以支持化肥储备业务为主,将有限的贷款规模用于储备,审慎发放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对承担国家和省级储备任务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提早安排计划,加快审贷速度。对化肥用量较大、政府支持政策明确、财政补贴到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风险防范措施到位的市、县级化肥储备也可择优介入予以支持,以满足秋季用肥和明年春耕备肥的储备资金需求。对化肥经营贷款,要根据企业的销售网络、市场占有率、财务经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优中选优进行支持。
加强舆论宣传,掌握工作主动。密切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对于获得农发行贷款资格的企业要以公告等形式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发布,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让各界全面了解农发行的收购政策和管理措施。要建立快速的上下信息沟通和紧急情况反馈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