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06年我国关税调整的有关消息。为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
在谈到2006年我国将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政策的具体含义时,金人庆部长说,由于我国纺织工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内棉花生产和消费间存在着较大缺口。为缓解供需矛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5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的棉花适用了滑准税形式的暂定关税。所谓滑准税,就是根据同一种商品进口价格的不同,分别实施不同档次的税率,价格高的税率低,价格低的税率高,其目的是使商品的税后价格能够保持稳定。
2005年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这部分棉花的税率滑动范围为5%-40%,国内*低售价(目标价格)大致稳定在了合理价格之上。这一措施从实施效果来看是比较好的,既保证了国内棉农能顺畅地销售自产棉花,也保证了国内纺织企业的用棉需要。目前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计,2006年国内棉花供需缺口将有所扩大。因此,从保障棉农利益、缓解纺织品贸易摩擦、促进纺织品出口结构调整的角度出发,2006年将继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税率滑动范围仍为5%-40%,但是目标价格与今年相比将有适当提高。
另外,金人庆部长还解释了2006年我国取消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的原因。他说,今年年初我国对纺织品开征了出口关税,主要目的是适当调节纺织品的出口节奏,维护世界纺织品贸易的正常秩序,促进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和出口结构的优化。
今年以来,我国和欧盟、美国就纺织品贸易问题相继进行了多次谈判,并已经分别达成了有关协议。根据协议,我国将对出口欧盟和美国的主要纺织品实施自主的数量控制。在这种背景下,继续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将构成对企业的双重限制,因此在今年的6月1日和8月1日,我们分两次取消了98项纺织品的出口关税。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纺织品的出口关税都将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