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重组利好刺激下,“仙股”中弘股份8月28日以涨停开盘。随后,深交所表示,公共传媒出现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宣布中弘股份盘中临时停牌。
8月27日晚间,中弘股份公告称,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加多宝、银谊资本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据悉,在此次债务重组中,中弘股份为甲方,中弘集团为乙方,加多宝以及银谊资本为丙方,上述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由加多宝以及银谊资本对中弘股份及中弘集团进行债务重组,以完善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方向。同时,加多宝以及银谊资本对中弘股份及中弘集团注入优质项目,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中弘股份及中弘集团化解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
不过,上述内容却遭到了加多宝否认。加多宝官微在8月28日发布关于澄清中弘股份《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公告中不实内容的声明。声明写道,加多宝集团从未与中弘股份、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签署过《经营托管及债务重组协议》,对协议所述内容全不知情。加多宝声明*后称,中弘股份在公告中所述有关加多宝集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针对加多宝的声明,经济日报记者8月28日中午多次致电中弘股份董秘办公室进行求证,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公告和声明陈述的事实,到底谁为真?谁为假?应该等待上市公司进一步公告再做判断,但其中涉及的信息披露问题值得关注。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基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信息,不应出现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等不良行为。(经济日报记者 温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