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食物中毒。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外出就餐请选择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光顾无证摊贩;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菜,采摘野菜时,一定要注意附近是否有禁止采挖野菜的提示牌,不轻易采摘、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避免食用野菜中毒;购买蘑菇等农副产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采购、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农家乐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器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再食用前应烧熟煮透。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记者 南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