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酒类抽检中,共抽检846家企业的152 0173 3840批次产品,其中44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7.4%。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啤酒》(GB 4927-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及品质指标等40个指标。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不合格产品名单中发现,由三台县花园酒厂生产的“花园酒业”牌玉米酒和纯粮酒、由张家界广源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家界”牌米酒、由吉林农大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大红”牌有机天然天城干红葡萄酒等均不合格。
据悉,在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家食药总局共监督抽检了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类食品的21188批次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