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白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规定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宣布其配方中含有“草乌”,而“草乌”此前被指有毒。有微博大V指其在美药品批号与国内一致,但其披露成分却不含草乌,涉嫌违规。(4月4日 新京报)
云南白药“有毒”在多次被媒体曝出后,方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规定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宣布其配方中含有草乌成分。虽然云南白药言之凿凿:“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但云南白药“亡羊补牢”的做法,不禁让人唏嘘,原来涉及的保密配方、“国家机密”竟然是不愿告人的“毒药”,何以不公开,是否藏有什么猫腻?
其次,云南白药的做法也凸显药品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根据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推行的GMP管理,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应该说如果药企严格按照GMP要求来进行生产、经营,应该说,药品的质量还是可靠的。然而云南白药陷入“毒品”的漩涡,提醒我们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GMP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防止出现问题;同时还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药品生产监督的长效机制,*终要达到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
第三,云南白药呼吁药企良知。作为治病救人的良药,需要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有一种社会责任感,自觉执行GMP规定。因为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督出来的,如果违规药品一旦流入市场,造成的危害将不可估量。群众利益无小事,如何把群众的用药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商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关系,企业当家人有责任、有义务“把好关、守好门”,切不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忽略了危险。 (吴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