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号)》显示,我市3批次食品为不合格产品。记者8月24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目前我市已对这3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
绵阳市美惠嘉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抽检人员在绵阳市美惠嘉业商贸有限公司抽取了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9日、编号GC2152 0173 384030517的1批次的韭菜。经检验,“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但该店经营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依据相关规定,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免于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义务。涪城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其今后进一步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台账,做到采购的食品一律索取检验合格报告等票证,保存好相关凭证。7月30日,该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平武县旺客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由平武县康昕生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肠(腌腊肉制品)
抽检人员在平武县旺客多购物中心抽取了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编号GC2151400-101-71539的1批次标称由平武县康昕生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肠。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经查,该购物中心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要求。该批次香肠(腌腊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系该公司使用的香肠调料中含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同时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其行为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带入原则”,平武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购物中心和公司行为均不予立案,但责令该公司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台账,提高产品自检技术水平,完善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
绵阳高新区老顾客瓜子店销售的圣女果干
抽检人员在高新区老顾客瓜子店抽取了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编号GC21510000687230069的1批次圣女果干。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瓜子店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款第七项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毁不合格的圣女果干300克;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瓜子店购进该批次圣女果干时,未完全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做好收货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5月19日,该瓜子店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桥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