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新闻稿指出:
一、欧盟委员会与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将持续与柬埔寨加强互动。欧盟将持续监视该国情况,特别注重该国目前对言论自由、公民与政治权等方面的限制,及土地争议、劳工权等议题,在现行相关改革下的进展。欧盟知悉新冠疫情对柬埔寨经济与
二、自2020年2月欧盟决定实施旨揭措施起,柬埔寨政府随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符合欧盟全面恢复给予该国的EBA待遇,如今亦同。倘柬埔寨政府做出重大进展,特别是在公民与政治权方面,欧盟委员会得检视其决定,并依据欧盟GSP相关规定,重新实施给予柬埔寨的EBA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