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今年将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特点,研究起草皮革加工制造、冶炼、箱包制造、涂料等行业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印发了“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地积*推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创建“两支队伍”,即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要求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监控和警示告知“三项制度”。
国家安监总局还将研究起草《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