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决定涉及的商品范围广泛,包括鞋类、纺织品和服装、天然皮革、地毯、卫生纸及卷纸、铁条、建筑用钢材、铝型材、水泥、磁砖(不包括用于水池的磁砖)、化学清洁剂、精制食盐、饼干、矿泉水、麦芽、大米、小麦及其制品、玉米(仅限于从两个约以陆路口岸和自由区进口)、听装奶粉(用于消费者)、巧克力和糖果、果汁及苏打饮品、棉籽油、矿物油、香烟等。2004年,约旦工贸部为这些商品发放的进口许可证约4000-5000张。
但为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手电器设备、旧轮胎和散装奶粉(用于工业生产)不在上述之列,仍需实施政府监管。
祖阿比在同**还公布另一项决定,将对商家减价拍卖和清仓甩卖的管理权下放给约旦商会;将在约旦举办展览会、博览会的管理权也转移到约旦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