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有关人士指出,虽然欧盟取消了对我国鞋类产品的进口配额,但目前我国鞋类产品出口依面临多重困难:一是2005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欧盟对我国鞋实施为期一年的“预先进口许可监控”制度,所涉及的产品涵盖2004年底之前受配额限制的中国所有鞋类产品;二是以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借口,不断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等,提高鞋类产品进口标准,如2003年9月11日起实施的偶氮染料禁令和2004年6月30日起实施的“蓝染料”禁令;三是业界同行的排斥。今年6月15日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外,大约500名来自欧洲各地的造鞋业者举行示威,抗议自中国进口的皮鞋数量自今年年初起激增近7倍。6月16日,欧盟已决定对中国两种劳保鞋(海关税号分别为64023000和64034000)实施反倾销调查。同时,更多量大面广的贸易保护措施也已在酝酿之中。届时,将涉及福建省大部分以出口为主的制鞋企业。
有关人士为此建议,鞋生产出口企业要加强研发创新,从鞋类制造迈向鞋类创造,自主开发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创新营销理念,适时推出市场需求的新款产品,提升“中国鞋”出口的质量档次和文化含量,争创国际品牌。鞋生产与出口企业应积*与商会联系配合,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实施出口监控,防止低价劣质鞋的大量出口,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出口动态,及时规避贸易风险。另一方面,加强与欧盟各国鞋业商会的沟通和协调,积*寻找出口鞋的贸易争端,努力创造鞋出口的良好环境,争取获得双赢的贸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