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所以适合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在税收的转移支付上,应利用碳税重点对节能环保行业和企业进行补贴。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瑞典五个北欧国家实施了碳税或能源税政策,而法国也准备步其后尘,将从2010年起开征碳税。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表示,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低碳经济”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意孤行地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大。在这样的状况下,中国怎么办?樊纲说,与其让美国人征了我们的碳关税,去补贴他自己的企业,不如我们自己先征碳关税,所得的税收再补贴自己的企业,以达到企业改变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