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哈尔滨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和2011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安排,对哈尔滨市区内各大商场、超市销售的童鞋商品进行了定向监测。本次监测在哈尔滨市流通领域的14家销售企业中进行,共抽查27个批次商品,合格率为81.5%。
据了解,哈尔滨市工商局委托“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了此次定向抽样检测,检验依据《皮鞋》QB/T 1002-2005、《旅游鞋》GB/T156 0190 2607-2005、《休闲鞋》QB/T2955-2008、《儿童皮鞋》QB/T2880-2007标准规定。本次监测在哈尔滨市流通领域的14家销售企业中进行,在抽查的27个批次的各类商品中,合格为22个批次,不合格为5个批次,合格率为81.5%。
在抽查中发现,部分商品存在没有规范的标识、感官质量不合格、耐磨性能差、异味等级超标等问题。对此,哈尔滨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要看标签标识,看商品的做工、材质,必要时可索验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消费者如购买了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可持产品和购货凭证到经销商处办理退货。
针对经营者经营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哈尔滨市工商局责令两日内将不合格商品下架,哈尔滨市工商局将随时进行检查,并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针对本次抽检中存在的问题,哈尔滨市工商局将加大检查、清查力度,对屡范者予以严厉打击、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