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是出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年,苏州局乘着出口产品专项整治的东风,对辖区内鞋类生产企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宣传贯彻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了鞋类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使企业牢固树立起了企业是产品质量**责任人的理念,加强了企业自律,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成为企业自觉遵循的准则。
加强对鞋类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总局51号令和江苏局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稳定的一类企业采取帮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争创自主品牌,改革检验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安卫环检验监控方法》,让这些企业享受无纸报检、绿色通道等便捷的优惠措施,实现出口货物的快速通关。对质量管理出现问题的二类企业和质量不稳定的三类企业加大检验监管力度,把关成效显著、提高检出率,使检验检疫有限资源得到合理调配,达到有效监管目的。
实施了安、卫、环检验监控。加大对企业原辅材料的安全项目检测,把关口前移,从源头控制了产品质量。加强关键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规范工艺鞋生产企业的用针管理制度,严格检查,消除了质量隐患。加强了成品质量控制,对报检的新结构、新工艺、新品种实施批批检验,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技术法规要求。依据进口国贸易的技术性措施要求和我国检验规程要求对出口鞋类实施了禁用偶氮染料、甲醛、色牢度等安全项目检测,加强了输意大利鞋禁用偶氮染料、含氯苯酚、镍释放、镉含量等安全项目的检测,全年检测近300批次,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有效地保证了出口鞋类质量的安全性。
通过专项整治和有效的检验监管,去年,苏州局出口鞋一次性检验不合格6批,金额6.84万美元,出口批次检验合格率达99.8%,不合格批次比上年同期下降33.3%,不合格金额下降40.2%,出口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取得了良好的佳绩。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