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革网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进一步提升我国制革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推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中国皮革协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中继续开展保核查工作。该工作以制革行业环保自律行动小组为依托,成立环保核查专家组,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及开展现场考核、复核工作,并经社会公示后,向社会公告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名单,同时报送国家环保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为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持。同时,对已经列入环保达标公告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中国皮革协会建立监督机制,实施监督管理。
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应根据《关于开展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中皮协[2015]50号)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全面系统地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并将环保核查申请、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中国皮革协会,同时报送至企业所在地省级皮革协会,环保核查专家组将按照环保核查工作程序安排后续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