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据悉,这是手机微信流行以后,苏州法院系统审结的首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售假犯罪案件。
被告人孙某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子。几年前,经人点拨,她找到了一条“一本万利”的财路,就是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的奢侈品牌皮具、饰品。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她先后多次从广州市白云皮具城向他人购进假冒“CHANEL”、“LV”等品牌的皮具、饰品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朋友圈中的好友,后又在其位于常熟市虞山镇某童装店内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6万元。
2014年3月11日,常熟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该童装店当场查获并扣押假冒“CHANEL”皮包8个、假冒“Cartier”手表1只、假冒“LV”皮包3个等多种假冒奢侈物品。到案后,被告人孙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