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危险化学品涉及行业领域广、链条长,安全风险大、治理任务重。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两办《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照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和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通知》指出,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在一些地区加速集聚,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导致事故多发,近一年全国发生的12起化工较大事故中有7起发生在异地转移企业。一些地区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不认真不彻底。一些地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装备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
《通知》强调,一些精细化工企业没有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一些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
尚有60个化工园区未完成评估分级,个别省份甚至仍未按要求认定公布化工园区;一些化工园区功能定位不清,缺少主导产业,企业无序聚集成园、因企设园;功能分区不合理,部分园区存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有的还有居民区。
在未来,国务院安委会将针对以上各类问题,对地方政府、园区、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切实保障危险化学品存储与治理安全。并从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四个方面展开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