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资鞋厂突发大火,半个工厂付之一炬;萍乡某鞋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后,以鞋底债,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31辆消防车紧急救火台资鞋厂
12月27日下午两点半,台湾省彰化县芬园乡嘉中街一家塑胶工厂突发大火,厂区全面燃烧,接到紧急电话后,彰化县消防局立即调派6个分队前往急救,现暂未听说有人受困或者伤亡,具体起火的原因,目前消防局还在调查当中。
这家塑胶工厂是一家生产塑胶制鞋的铁皮屋工厂,据悉,起火点发生在2楼,由于厂区内堆放了大量的易燃塑胶,起火后,在风势助长下,一发不可收拾,大火发生后,现场浓烟直冲云霄,远在数公里外都能看到。
工厂起火后,从火场里惊险逃生的工厂员工称,当时正好在工厂里进行加工作业,不明原因突然起火燃烧,由于工厂全是铁皮屋,火势趁风助长,一发不可收拾,不多时,厂区便几乎付之一炬。
据悉,彰化县这家鞋厂突然起火,彰化县消防局大队长刘锡垣表示,此次消防局一共派出了31辆各式消防车、2辆救护车,急救人员共68人;从14时36分起火,15时58分控制,一共花了1小时22分,这个大约156 0190 2607平方公尺的工厂,被火烧掉一半左右,而起火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萍乡鞋厂欠薪,判其以鞋抵薪
据悉,日前,江西萍乡芦溪县的某鞋业公司103名员工因为鞋厂欠薪问题向鞋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正式落下帷幕,江西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程序妥善将这一职工维权群访案件化解。
事情的原委如下:
芦溪县某鞋业公司以林某某为代表的103名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报酬纠纷案,该鞋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被迫停产,拖欠这103名员工共76万元左右的劳动报酬。据了解,林某某等人曾多次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未果后,他们申请了劳动仲裁;但该鞋业公司在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仍未履行义务,随后,林某某等人就该鞋业公司未履行义务向芦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急于追回劳动报酬,这些员工在提交申请后的第二天便到法院去催促执行。
芦溪县法院在听取了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诉求与意见后,执行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反复为双方做工作,告知双方利益风险;经过委托和解员的耐心和努力后,双方*终达成以涉案公司的部分产品(鞋)抵押这103名员工劳动报酬的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