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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购毛巾牵出假货案
4月1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案中被假冒商标的品牌洁丽雅是中国毛巾行业个获得“品牌”的企业,也是批获得“中国产品”的家纺行业知名企业。2015年,央视发布的中国制造业自主品牌价值评价中,洁丽雅品牌价值为60.1亿元,连续3年成为中国家纺行业价值品牌。也许正是因为“洁丽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犯罪分子不计后果地盗用。
洁丽雅毛巾
2015年10月22日,浙江洁丽雅毛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丽雅公司)接到上海市某统计大队来电,对方称想补购一批之前在人口抽样调查中用于发放给调查对象的纪念品毛巾。因洁丽雅公司并未接受过相关订单,其工作人员随即向对方表示同意,但要求对方提供之前采购毛巾的款式。经鉴别,洁丽雅发现该毛巾样品非本公司生产,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供上海统计发行服务站投标“上海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纪念品”采购项目,并非法印制假冒“洁丽雅”注册商标的毛巾礼盒、吊牌。假冒注册商标的毛巾共计36.2万余盒(计72.4万余条),非法经营数额达561.3万元。
维权成本高代价大
对于此次案件,洁丽雅公司董事局主席石昌佳表示:“洁丽雅所选用的高品质棉纱在3万元/吨以上,而低档的仿冒产品使用的棉纱价格却不到1万元/吨,成本相差悬殊,质量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作为家纺企业,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对消费者负责,因此虽然打假难度大,但我们仍会继续坚持。”
据了解,此次洁丽雅一案并非个案,在众多家纺企业中,有不少品牌都有过被假冒商标的经历,但之所以未像“洁丽雅假冒案”一样被大众所知晓,主要是因为高额的维权成本让许多企业望而却步,终使“假冒”一事不了了之。
上海踏绮纺织有限公司刘旭峰表示:“踏绮的产品和商标经常被仿冒,但我们很少主动去维权,因为成本太高、代价太大,我们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应对仿冒者。目前,在福建、江苏、河北等地都有假冒我们产品的小作坊。”
提及被仿冒,河北省任丘市艺美宜家家居用品厂市场部经理张美英也表示:“我们品牌的市场前景良好,为此我们对产品申请了外观专利,但是仍然不断被仿冒。我们想严厉打假,但单凭我们自己的力量,光取证就很难。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了小厂家无所顾忌地仿冒产品。”
近日,
打击假冒应加大力度
当前,
中国法学会理事王学政也表示,企业品牌能获得今天的成就实属不易,品牌若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实际上终侵害的是消费者的权益。“因此,为了保证消费者在市场上能购买到优良的产品,需要行业、企业及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努力。”
在谈到维护我国企业品牌的国际形象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走向国际,但是我们总是以“低端制造”“山寨”的国际形象示人,这让企业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足,更别提与国外品牌竞争。“我们需要形成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程,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全方位一体化保护知识产权,并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提及目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程永顺强调:“我个人觉得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问题是执法力度不够,打击力度不严。此外,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搭便车’的行为普遍存在,使得造假者可以获得高利润,但是却*大地损害了品牌的形象。而该行为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顺德指出,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入刑门槛也会不断降低。
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注册商标犯罪的环境的形成,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勇于承担责任,也亟须司法机关严格司法,同时,企业相关权利人和消费者也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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