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于2020年8月12日公示,于2021年11月25日修订
一、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平台明确的商品质量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可食用类产品违禁添加物质及无标准归类产品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的抽检检验项目,请查看《可食用类产品违禁添加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高残留限量
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整顿办函〔2010〕50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整顿办函〔2011〕1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二、具体品类检验要求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