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号修订
**条 【规则衔接】
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规范请参见《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本规范为具体类目实施细则。对应类目的商品须同时符合上述规范与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天猫发布的布艺软饰产品,范围包括靠垫、抱枕、十字绣、窗帘、地毯、地垫、挂毯、壁毯、窗帘、纺织面料、防尘罩、沙发套、坐垫、靠椅、沙发垫、餐桌布艺等纺织产品、皮革产品。
第三条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T 8685 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以上*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
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的类目及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第四条 【检验要求及质量重要度分级说明】
具体标准详见具体产品抽检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链接页面内产品):
第五条 【判定原则】
除参见《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外,另有如下规范:
1.纺织品纤维成分含量的判定原则
以页面描述和标识标注的纤维含量为标称值,根据实测结果与标称值的允差分为以下三类:
(1)判定合格: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要求;
(2)严重不符:以《描述不符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的内容为判断标准;
(3)完全不符:实测值无标称值描述的纤维。
2.产品标签判定原则
纺织类产品标识判定原则:当产品标签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或仅有3项以下(包括3项)Ⅱ类检查项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地毯等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产品标识标志判定原则: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纤维类型及含量、执行标准编号为主要项目。主要项目全部合格,次要项目不合格数量不超过3项(包含3项),判定标识标志合格;否则,判定标识标志不合格。
采用产品标识标志*低要求判定原则:有一项判定不符合即判定不合格。
3.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如床上用品、鞋类等)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4.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