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镶板和覆层CE认证标准EN 14915
面板和覆层的CE认证标志基于统一标准NS-EN 14915“面板和实木覆面板 - 性能,合格评定和标记”。要求CE认证标志为了能够对面板和包层进行CE标记,根据NS-EN 14915,必须在系统4中记录合规性。这意味着没有认证,但公司必须建立内部生产控制系统并执行初始型式测试。
消防
如果在生产过程中的某些时刻,产品的防火等级增加,例如,在阻燃涂料的情况下,改变从系统4到系统1的产品的CE标记系统,然后需要产品证书(恒定性能的CE证书)。
EN 14915定义并指定相关特性和适当的测试方法,以确定用于内部使用的墙壁和天花板镶板以及外部用途的墙壁和天花板覆层的实木镶板和覆层中使用的产品(包括侧板)的这些特性。它提供了符合性评估和标记这些产品的要求。
在欧盟(EU)永久性建筑中用作包层的木材产品由统一标准涵盖,即CE标志标准为 BS EN 14915:2013。法律要求根据(CPR)建筑产品法规(EU)No 305/2011。
CPR提供的四个主要因素:
1.统一技术规范体系
2.为每个产品系列商定的一致性评估系统
3.指定机构的框架
4.产品的CE标志
CE标志标准为 BS EN 14915:2013实木镶板和覆层。特性,合格评定和标记。CPR确保永久性建筑中使用的产品从CPR中检查和测量以下内容;
1.机械阻力和稳定性
2.火灾时的安全
3.卫生,健康和环境
4.安全性和可访问性*正在使用中
5.防噪音
6.能源经济和保温
7.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CE标志不是质量标准。
“建筑产品法规”(CPR)附件五包括5个绩效稳定性评估系统(参考1 +,1,2 +,3和4)-AVCP
每个系统包括不同的任务,其中一些任务由制造商执行,一些由第三方称为“公告机构”。
产品的较高风险基本特征将属于较低级别的AVCP,例如增强的防火性能。任何声明欧B类或C将在1+级或1使其强制性有一个外部的3 次方独立指定机构,以评估该产品,并声明增强的性质 。
较低的风险特征将落入较高的水平,即4级,这是制造商可以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我申报的。如果下面给出的以下3种特征或处理中没有一种被添加或宣布增强,则大多数木材覆层通常会降至这个水平4;
防火性能,
力量表现,
添加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