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灯CE认证标准
无论您是专注于通用,汽车,背部,标志还是医疗照明,行业都会不断变化并呈指数级增长,为了保持竞争力,组织必须部署新战略,以帮助他们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提供高效且安全的产品。
CE标志允许您在欧洲市场合法营销和分销您的产品,并声明您的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欧洲指令和法规。
台灯CE认证标准EN 60598-1:2015 / A1:2018
从23开始研发 2021年2月,新修订的A1:EN 60598-1 2018年:2015年成为强制性的。
新修正案包含许多修改,*重要的变化如下:
1.引入不可更换或非用户可更换光源的额定输入功率标记要求
2.爬电距离和间隙距离要求的变化
3.改变夹式灯具的测试标准
4.对带有光源并在没有控制装置的情况下交付的灯具的要求的介绍
5.修订供电/互连要求*小标称导体横截面(mm 2)
6.带连接尾部的灯具要求规范
7.引入测试以确定具有减小的横截面积的导体的适用性
EN 60598-2-4:2018 - 取代EN 60598-2-4:1997和EN 60598-2-7:1989 / A11 / A12 / A13 / A2
从2021年3月30日开始,EN 60598-2-4:2018的新版本成为强制性要求,取代EN 60598-2-4:1997。
此外,在这个新版本中,已经纳入了IEC 60598-2-7中列出的所有要求。因此,EN 60598-2-7将被撤回。
本标准规定了除手提灯之外的室内和/或室外使用的便携式通用灯具(例如花园用途)的要求,设计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电气光源。
此版本包含以下针对上一版本的重大技术更改:
1.修改范围,分类和要求,以涵盖室内和室外应用的便携式灯具
2.修改范围以涵盖所有电气光源
3.灯具的符号介绍不是普通的灯具,但仅适用于室内应用
4.修改测试细节,以澄清斜面上的稳定性测试应在光源到位的情况下进行
5.从IPX3到IPX4的户外便携式灯具的*小防尘和防潮防护等级的修改
6.修改插头插座验收标准的要求
7.IP测试的修改要求*不利的翻转位置覆盖所有类别
EN 60598-2-17:2018 - 取代EN 60598-2-17:1989 / A2:1991
从23开始研发 2021年3月,EN 60598-2-17的2018变成强制性的,取代了EN 60598-2-17:1989 / A2:1991。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和室外使用的舞台,电视,电影和摄影工作室灯具(包括投光灯和泛光照明投影仪)的要求,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
此新版本包含以下针对上一版本的重大技术更改:
1.将适用范围从光源扩展到电光源,并在17.1中用“电光源”替换“钨丝,管状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
2.相关条款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带有玻璃球泡灯或具有高表面温度的可更换光源灯具,因为有许多LED灯具具有不可更换的光源和没有玻璃灯泡或工作温度低的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