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gb31701-2015适用于在中国销售的婴幼儿纺织品。布艺毛绒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箱包、背包、伞、地毯、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范围。
婴幼儿纺织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儿童纺织品:3岁以上、14岁以下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品。
gb31701-2015规定的质量要求:
◆总则:
婴幼儿纺织品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类。
婴幼儿纺织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同时满足要求gb18401和gb31701的要求。
婴幼儿纺织品应在使用说明书上标注标准编号和“婴幼儿用品”(例如:gb31701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品应在使用说明书上标明标准编号和安全技术类别(如:gb31701a类,gb31701b类或gb31701c类)。
◆织物:
耐湿摩擦色牢度要求
要求重金属(总铅、总镉)
邻苯二酯要求
燃烧性能要求
◆填充物:
纤维填充物应符合要求gb18401相关安全技术类别要求
羽绒羽毛填充物除应gb18401相关安全技术类别要求,还应符合gb/t17685中微生物技术指标要求
◆附件:
婴幼儿产品各附件抗拉强度要求
锐利和锐利的边缘要求
绳带要求
◆其它
包装中不得使用金属针等尖锐物体
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缝制部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