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验证前移式(门架或货叉可伸缩)叉车和插腿式叉车稳定性的基本试验。本标准适用于带有可倾斜或不可倾斜门架或货叉,额定起重量*大为5 000 kg,乘驾式或步行式操纵的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也适用于在相同工作条件下装有载荷搬运属具的叉车。本标准不适用于搬运可以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的叉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591土方机械﹑司机座椅标定点(GB/T 8591--2000,eqv 1SO 5353;1995)ISO 5767工业车辆在门架前倾的特定条件下堆垛作业附加稳定性试验
3试验目的
3.1正常工作条件
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试验,可确保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正确使用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a)门架基本垂直,货叉相对水平,在坚实、平整、水平和铺好的路面上进行堆垛作业﹔b)门架或货叉后倾,载荷处于较低(运行)位置,在坚实、平整和铺好的路面上运行;c)载荷重心约在叉车纵向中心平面内时进行作业。
3.2非正常工作条件
当工作条件与3.1中规定的不相同时,应采用:
a)符合其他现行的国际标准(例如ISO 5767)所规定的不同特定条件的叉车;或
b)叉车的稳定性由有关双方商定,但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条件(见3.1)下试验规定的稳定性要求。
4叉车的稳定性试验
4.1试验要求
叉车的稳定性应采用下述试验方法之一来验证。在有争议时,倾斜平台法应作为仲裁方法。4.2验证步骤
4.2.1倾斜平台
应使用一侧能倾斜的试验平台。
将被试叉车按4.3规定的条件,放置在初始呈水平状态的试验平台上,按表2中给出的各个位置依次进行试验。
进行每项试验时,试验平台应逐渐地倾斜到表2中规定的倾斜度。若叉车通过全部试验而不倾翻,则认为是稳定的。
对这些试验来说,倾翻定义为试验平台的倾斜度,即倾斜度再增加,就会导致叉车倾翻。
在横向稳定性试验中,允许一个承载车轮离开试验平台,并且允许叉车结构部件或其他专门设计的结构与试验平台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