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圆环链驱动链轮(以下简称“链轮”)的型式和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刨煤机,掘进机、采煤机中以圆环链作牵引链的驱动链轮,也适用于以圆环链作牵引链的其他设备中的驱动链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29—2007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ISO 148-1;2006,MOD)GB/T 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2——2008,ISO 9692-2;1998,MOD)GB/T 3323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T 6060.1—1997,eqv ISO 2632-3:1979)GB/T 6060.2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磨、车、馕、铣、插及刨加工表面(GB/T 6060.2—2006,ISO 2632/1:1985,MOD)
GB/T 6402钢锻件超声波检测方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T 12718矿用高强度圆环链(GB/T 12718—2009,ISO 610:1990,NEQ)GB/T 13264 不合格品百分数的小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JB/T 10061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MT/T 71—1997(2004年确认)矿用圆环链用开口式连接环(neq ISO 1082;1990)MT/T 99—1997矿用圆环链用扁平接链环
3型式和尺寸
3.1―链轮型式和尺寸应符合图1及表1的规定。
3.2链轮规格尺寸在表1中未包括的,按表2的公式计算,计算示例和图形参见附录A。
4要求
4.1―链轮的制造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文件制造。
4.3链轮应进行调质处理,调质硬度应达到HB260~300,链窝和齿形表面应进行淬火处理,淬火硬度应达到HRC50~HRC55。尺寸小于或等于18×64圆环链用链轮淬火硬度层深度不低于3 mm,尺寸范围22×86到26×92之间的圆环链用链轮淬火硬度层深度不低于5 mm,尺寸大于或等于30×108圆环链用链轮淬火硬度层深度不低于8 mm。
4.4︰链轮如按垂直轴线平分成两半制造,然后焊接合成时,两半链轮组合的整体链轮不应有影响啮合运转的偏移。焊接应符合GB/T 985.2的规定。所有焊缝应平整,不应出现裂纹或其他缺陷。
4.5链窝平环底面不平度应不大于1 mm。
4.6铸造链轮表面应无明显的砂眼、缩孔、夹渣、气泡、裂纹等铸造缺陷,锻造链轮表面应无明显的裂GB/T 24503——2009纹.褶缝、缺肉、过烧等锻造缺陷。
4.7焊接链轮的焊缝应平整均匀,不应出现目视裂纹或其他可见缺陷。4.8链轮非工作表面应有制造厂的永久性标志。
4.9 相邻两链窝槽的中心线的角度偏差应不大于士30'。4.10链轮齿面及链窝表面粗糙度应不低于5/ .
4.11链轮中心至链窝底平面距离H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相邻两链窝的实测弦长偏差值应符合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4.13同轴两链轮间中心距的偏差不应超过士1 mm,链轮滚筒外圆与刮板下平面应有不小于5 mm的间隙。
4.14链窝量规置于链窝底平面上时,应有三点与链窝量规接触,用塞尺测量第四点与量规底面之间的间隙,应不超过1 mm.
4.15链窝量规两端的r半径区与链轮四个齿的立槽两侧R圆弧区接触时,应有三个齿接触,第四齿的间隙应不超过1 mm.
4.16︰两个链窝量规放人相邻的链窝中时,其中心点的高度差不应超过附录B中表B.1中所列弦长偏差。